如果發生損失的原因不是由于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是由于被保險人的惡意或過失,或者是由于商品本身的潛在缺點以及運輸途中必然發生的途耗所造成的,則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這種情況稱作“保險人的除外責任”。
保險期限就是保險公司對貨物保險的責任起訖有效時間的期限,如倉至倉條款、航程終止條款、擴展責任條款和駁運條款。
如果發生損失的原因不是由于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是由于被保險人的惡意或過失,或者是由于商品本身的潛在缺點以及運輸途中必然發生的途耗所造成的,則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這種情況稱作“保險人的除外責任”。
保險單明確排除在外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
(1)被保險人的惡意行為或過失;
(2)貨物本身特性所引起的損失;
(3)自然損耗;
(4)蟲蛀鼠咬;
(5)延期所造成的損失。
在明確投保貨物的投保金額,并根據東莞到唐山市物流費用貨運價格、貨物性質、東莞貨運包裝特點及航線等確定投保險別后,投保人向保險公司提供提供投保貨物的有關單證以及檢驗證明,辦理貨物運費險的投保手續,請注意以下幾點:
(1)填寫投保單:投保單是投保人向保險公司申請訂立保險合同的書面依據,也是保險公司簽發保險單接受投保的重要依據。
(2)被保險人欄目:要按保險利益的實際有關人稱謂的全稱填寫。
(3)貨物名稱:應填寫具體名稱,一般不要籠統填寫。標記,應與提單上所載的標記一致,特別要同刷在貨物外包上的實際相同。在包裝數量中要將包裝的性質如箱、包、件、捆等數量都寫清楚。
(4)保險金額:一般按照發票金額10%加成計算,加成比列不得超過30%;國內水路和陸路貨物運輸可按發票金額加運費投保。
(5)運輸工具:如果是輪船運輸,應寫明船名,需轉運的也要寫明確;如實是火車、汽車或航空運輸,僅寫明火車、汽車牌號或空運(或航班號)即可。聯運的寫明聯運方式。
(6)開航日期:有確切日期的要填寫具體日期;無確切則填上約于幾月幾日。
(7)提單或運單號碼:航程或路程應按實際填寫。
(8)承保險別:要將需要投保的險別填寫清楚,如有附加險或與保險人有其他特別約定的也要在此欄注明。
(9)貨運險投保日期:應在船舶開航或運輸工具開行之前。
在填寫貨運投保單時還應注意,投保的險別、幣值與其他條件必須與銷售合同和信用證上所列保險條件一致;投保后發現投保項目有錯漏,要及時向保險人申請批改,否則出險后發現與貨運險投保單所填情況不符,將影響保險人及時、準確的理賠。對于特殊的貨物,投保人要根據保險人的要求,提供貨物的有關單證(如發票、提單復印件等)及必需的檢驗證書等文件。